关于申报咸阳市2014年科学技术计划项目(商贸专项)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4-04-09浏览次数:131

校内各部门:

    为进一步提升教师科学研究能力和素质,坚定教师对科研的信心,积累青年教师的科研成果,培育孵化一批对我校科研水平有提升作用的项目,有计划、有步骤地实施科研计划项目分类管理。经校领导与陕西省科技厅、咸阳市科技局沟通、协商,确定实施咸阳市2014年科学技术计划项目(商贸专项)工作的申报,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定位

加快实施创新驱动战略,充分发挥科技计划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引领支撑引领作用,扎实推进“12351”科技创新工程,按照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总要求,聚焦我市发展现代产业过程中的关键共性技术难题,集成优势,重点突破,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的原则。

    二、申报要求

为确保评审工作公开、公正、公平进行,特实行没有单位和课题负责人姓名的活页评审制度。通过匿名活页评审后,专家评审委员会根据申报者的课题设计和评审组意见,确定立项等级。

    1、选题必须符合基本定位。基础研究要力求具有原创性和开拓性,应用对策研究要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综合性较强的课题,鼓励开展跨部门、跨学科的研究;其他课题,鼓励学者之间、实际工作者与理论工作者之间开展联合攻关,课题负责人的研究专长及前期成果必须与所申报课题的学科一致。

    2、申请人作为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项目,不能作为主要参加者参与其他项目申报。项目主要参加者最多可参与两个项目申报。

    二、申报程序

    1、课题申报者必须认真填写《立项申请书》及《可行性报告》。《申请书》和《可行性报告》须计算机填写、A4纸双面印制、装订。

申报者在申报时须提交《申报书》1份、《可行性报告》一式3份及电子版。申报人严格按照指南学科分类填写,不得随意填写学科分类,否则不予受理。

    2、各部门要对课题申报者的申报材料认真审核,严格按照填表要求进行把关;填写本单位《咸阳市2014年科学技术计划项目(商贸专项)申报汇总表》(此表格式不得更改),《汇总表》须按学科分类有序填写。

《申报书》、《可行性报告》及《汇总表》可从附件下载。

    3、本年度课题申报工作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开始实施,我处集中受理时间为2014年5月15日至20日。请将本部门审查合格并已加盖公章的申报材料在集中受理期间报送至我处,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33695510  联系人:蒋涛

                                          科研处

                                        2014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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