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8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现将学校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放假安排及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
1.清明节
4月5日至7日放假调休,共3天。4月8日(星期日)上班、上课,补4月5日(星期四)课。
2.劳动节
4月29日至5月1日放假调休,共3天。4月28日(星期六)上班、上课,补4月30日(星期一)课。
3.端午节
6月18日放假,与周末连休。
二、有关要求
(一)各单位在放假前要对师生进行安全教育,防止假期有安全事故发生。
(二)学生工作处、各二级学院可在校内组织有意义的中国传统节日活动,让学生感受到集体的温暖。
(三)图书馆电子阅览室,期刊阅览室正常开放,以满足学生学习需要。
(四)保卫处要强化治安保卫措施,确保校园安全与稳定。
(五)后勤保障处要做好在校师生的饮食工作,防止水、电、气等意外事故发生。
(六)请各单位做好值班安排,并将值班表于放假前一周报党政办公室庞苗苗处。
陕西国际商贸学院院长办公室
2018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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