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严格党员日常教育管理监督,将每名党员纳入党组织有效管理,根据中共陕西省委组织部转发《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开展党员组织关系集中排查的通知》(陕组通字〔2016〕4号)精神,省委高教工委要求全省各高校近期要开展一次党员组织关系排查工作。现将我校党员组织关系排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排查对象和任务
党员组织关系排查以党支部为单位进行。排查对象为正式组织关系在本党支部的党员,以及正式组织关系转出后未收到组织关系介绍信回执的党员。
排查的主要任务是,核查党员身份信息,摸清流动党员底数,理顺党员组织关系,健全完善党员档案,对与党组织失去联系党员作出妥善处理。
二、方法步骤
党员组织关系集中排查工作,于3月下旬启动,4月上旬基本结束。
1.集中核查。党支部根据党员名册、入党材料、组织关系介绍信存根、支部组织生活记录等,对党员基本信息、组织关系转接、交纳党费和参加组织生活、外出流动等情况进行摸底核查。重点是“五核查”:一是核查党员名册,看党员基本信息是否准确齐全;二是核查党员档案,看入党材料是否齐全完备,入党信息是否真实准确;三是核查党员交纳党费和参加党支部活动记录,看党员与党支部保持联系情况,是否属于失联党员(流出后不知去向,连续6个月以上不参加组织生活、不交纳党费,与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失去联系的党员)、流动党员等;四是核查组织关系转接情况,看转入党员身份是否存疑,转出党员组织关系是否落实;五是核查党员现实表现情况,看是否能够履行党员义务、发挥党员作用,通过纪检等部门核查是否有违纪违法行为。
党支部根据核查情况,组织党员填写《党员基本情况登记表》(附件1),完善党员名册等基础资料。对流动、失联、身份存疑、有违纪违法行为等情况的党员,党支部要分门别类建立名册。并于3月31日前报党委组织部。
2.联系查找。对失联党员,要结合实际,采取以下方式进行查找:一是直接联系。党支部通过集中核查取得党员的联系方式,打电话、发短信、登门走访,直接与党员本人联系。二是人际查找。党支部通过党员亲属、邻居、同事、同学、朋友等知情人帮助联系,或从他们那里获得党员联系方式后,再与党员联系。三是部门查找。由学校党委组织宣传部与公安等部门联系协调,通过户籍系统、学籍系统、社保平台、医保平台、房产信息等获得线索,再与党员联系。四是其他方式查找。主要是通过网络社交平台搜索、电信运营商和民航铁路系统信息查找、12371党员咨询服务电话与党员原籍地组织部门联系查找等。
对2007年实行组织关系回执制度以来,正式组织关系转出后尚未收到回执的党员,学校党委组织宣传部会同各党总支逐一梳理,列出名册,交由组织关系转出党支部进行排查。党支部要与党员本人和接收单位党组织联系,查明其组织关系落实情况。
在联系查找的同时,党支部要调查分析党员与党组织失去联系的具体原因,核实党员有无不合格表现或违纪违法行为。联系查找和调查核实情况,党支部要逐人做好详细记录,为规范管理或组织处置提供依据。党支部根据联系查找情况,及时对党员的相关基础资料进行补充完善。
党支部根据集中核查、联系查找等情况,填写《经查找取得联系党员登记表》(附件2)、《经查找仍然无法取得联系党员登记表》(附件3)、《与党组织失去联系党员情况汇总表》(附件4)和与党组织失去联系党员管理及处置情况汇总表(附件5),于3月31日前上报学校党委组织宣传部,由学校党委审核汇总后,报送省委高教工委。
3.规范管理。区分不同情况,做好党员组织关系和党籍管理工作。对外出地点或工作单位相对固定,外出时间6个月以上的党员,一般应当开具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对外出时间6个月及以内的党员,一般应当开具党员证明信。对外出地点、时间不确定的党员,一般应当办理流动党员活动证。对已转出组织关系、因客观原因未能落实的党员,相关党组织要搞好衔接,按有关规定做好转接工作。对出国(境)留学和从事劳务的党员,办理保留组织关系手续。对违反规定吸收入党或无法认定党员身份、出国(境)定居、本人提出退党的,依据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作出处理。
对党员档案不规范、不齐全或丢失的,先对党员身份进行甄别,认定党员身份后,再按照有关规定做好完善、补充等工作。
4.组织处置。对经排查取得联系、确有不合格表现的党员,要及时上报党委组织宣传部,由党委组织宣传部依据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分别给予限期改正、劝退、劝而不退除名处置;对排查中发现有违纪违法行为的党员,应将有关线索提供纪检部门或司法机关,依纪依法作出处理。对超过6个月未与党组织联系、且经多方努力确实无法取得联系的党员,依照相关规定程序,按自行脱党予以除名。
5.分析总结。各党总支要结合排查摸底,认真研判党员队伍状况,深入分析党员日常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制定落实改进工作的办法措施。4月10日前,各党总支形成党员组织关系集中排查工作综合报告,报送学校党委组织宣传部。
三、组织领导
党员组织关系集中排查,是从严管理党员队伍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是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的保障措施。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务必高度重视,用心用力抓好落实。
1.落实工作责任。学校党委承担直接责任,对每个环节、每个步骤的工作提出明确具体的措施和要求,认真组织实施。各党总支要承担具体责任,抽调人员组成专门工作组,指导党支部做好排查工作,对有关工作情况和数据进行核实把关。党总支书记、党支部书记要集中精力靠上抓。要加强与有关方面的沟通协调,及时研究解决排查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2.严格把握政策。党员组织关系集中排查工作政治性、政策性强,情况复杂。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坚持从严从实、客观公正,准确把握政策和方法,扎实做好每个环节、每个步骤的工作。要对党员组织关系集中排查有关政策进行专题培训,统一思想,掌握要求。组织处置既要严格严肃,又要稳妥有序,防止简单粗糙、宽严失度。把握不准的问题要及时请示,重大问题要及时报告。
3.精细精准操作。对与党组织失去联系的党员,要逐人核对查实,把工作做细做实、到岗到人。坚持实事求是,是什么情况就报什么情况,有多少就报多少,确保排查数据真实准确完整。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各党总支、各部门要加强协作配合,做好党员信息沟通、核查以及组织关系转接等工作。
4.强化督导检查。学校党委将按照省委高教工委的工作要求,及时掌握工作进度,抓好督促落实。对不认真履行职责、上推下卸、虚报瞒报或在转接党员组织关系过程中推诿扯皮、无故拒转拒接的党组织和党员,要严肃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组织处理或党纪处分。党委组织宣传部将采取专项检查、随机抽查等方式,对各党总支开展集中排查工作情况进行检查,一经发现工作不实、信息不真的,将约谈相关党总支、党支部负责同志。
附件:1.党员基本情况登记表
2.经查找取得联系党员登记表
3.经查找仍然无法取得联系党员登记表
4.与党组织失去联系党员情况汇总表
5.与党组织失去联系党员管理及处置情况汇总表
6.党员组织关系集中排查工作情况报告格式
中共陕西国际商贸学院委员会
2016年3月23日
附件下载: 党员组织关系排查有关问题说明
党员基本情况登记表及填写说明(定稿)(1)
党员组织关系集中排查工作情况报告格式
党员组织关系集中排查附件 (定稿)(1)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