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部门:
为总结我省民办高校在经济社会转型升级进程中的改革发展经验,加快有特色、高水平民办大学建设,省高教学会决定开展2015—2016年度高水平民办大学建设研究项目立项工作,请各二级学院、部门组织教学科研人员申报课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根据省委、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改革推进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的意见(2014—2020年)》的文件精神,本年度高水平民办大学建设研究项目主要按照我省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中心任务和整体部署,聚焦民办大学转型中的核心问题,探讨我省民办高等教育发展中的热点、难点问题,通过深化改革,切实提高民办高等教育质量。
二、申报要求
1.申报题目可参照《2015—2016年度陕西省高等教育学会高水平民办大学建设研究项目指南》(见附件1)要求,也可自行选题。每人只能申报负责一个项目,参与项目不得超过三项。
2.各学院、部门应严格把关,承担省高教学会其它研究项目未结题验收的项目组负责人,不得申请2015—2016年度项目。申报人基本信息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立项资格。
三、项目分类
本次高水平民办大学建设研究项目分为重点项目、一般项目两大类。重点项目应符合以下要求:
1. 前瞻性:对我国民办高等教育发展趋势有明确的认识,对民办大学转型及深化改革具有引领作用和理论指导意义。
2. 实用性:能有效解决民办高校发展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研究成果具有较强的推广应用价值。
3. 创新性:研究具有一定的开创性,提出了新的教育理论及观点,对民办高校转型升级具有新的推动作用。
项目申报结束后,学会组织专家评审,择优立项。重点项目学会给予3000元支持经费,一般项目自筹经费。
四、研究时间
2015年12月—2016年11月。
五、申报办法
1. 申报材料:请各单位将纸质版申报材料《陕西省高等教育学会高水平民办大学建设研究项目申请书》(见附件2)一式3份,统一报送科研处,同时将电子版发至邮箱:1055713853@qq.com。相关表格与附件可在科研处网站下载。
2. 申报时间: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2015年12月10日,过期不予受理。
科研处
2015年11月30日
附件下载: 附件1:2015—2016年度陕西省高等教育学会高水平民办大学建设研究项目指南;
附件2:陕西省高等教育学会高水平民办大学建设研究项目申请书;
附件3:陕西省高陕西省高等教育学会2015—2016年度高水平民办大学建设研究项目申报汇总表。